关于开展2020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暨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教育研究与改革类)”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省综改通知》)《西安交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就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主线,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主动破解研究生教育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和高等教育综合实力。
二、申报要求
(一)研究范围
围绕“双一流”建设,重点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研究生科学精神学术道德教育、研究生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生联合培养、跨学科研究生培养、研究生课程建设、研究生教材建设、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研究生培养及学位管理、研究生导师遴选与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项目。
(二)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要体现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具备一定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申报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已获批省(市)级以上行政部门立项的其他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基础理论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具备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陕西省和我校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特别是“双一流”建设需要,突破学科局限,从宏观层面探索改革路径,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推广价值。
(三)项目主持人要求
1、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1人,主持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研究与管理工作。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每人申报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鼓励跨校(单位)、跨学院联合申报。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
3、鼓励一线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研究生导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三、申报限额
根据《省综改通知》中各高校按规定限额进行申报这一要求,校内同样采用限额申报的方式,申报限额依据各学院的研究生培养体量进行分配(见附件1),跨学院联合申报的计入牵头学院限额。此外,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将组织少量专项(不占申报限额)进行申报。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项目主持人填写《陕西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2),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评审、遴选、排序后,按限额数量推荐至研究生院。
2.立项评审。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省级研究生综改项目推荐名单。根据省级研究生综改项目最终立项结果,未获得立项的推荐项目以及剩余学院推荐项目,择优纳入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
3.项目管理。项目建设周期2年,立项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2年建设期满进行结题验收。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对省级研究生综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研究生院负责校级教改项目的组织管理,实施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4.研究经费。根据《省综改通知》要求,各单位须按照每个项目不低于5万元/年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研究经费,连续支持2年。省级研究生综改项目由研究生院和推荐学院共同支持研究经费各5万元(共计10万元),校级教改项目由研究生院支持研究经费5万元。立项启动时拨付研究经费的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剩余经费。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遴选推荐,严把项目质量关,不得出现学术不端问题,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各学院须按标准及时拨付支持经费。项目实施情况将纳入年终人才培养绩效考核,出现学术不端问题或支持经费下拨不及时不达标的,将计入学院人才培养绩效考核负面清单。
六、材料报送
申报老师填写《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主题注明“省级研究生综改项目申报+学院名称”发送至myjw@mail.xjtu.edu.cn;将纸质版的项目申报书(附件2)打印一式3份和申报汇总表(附件3)打印一份,交至学院教务513办公室,截至时间于2020年7月20日上午10:00,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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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