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教育部于近期举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分别集中培训西部地区院校、高职高专院校骨干教师和近三年全国新入职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增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水平。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5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5]2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地点
1.西部地区院校骨干教师研修班。培训地点:兰州大学。培训时间:2015年11月15日-12月5日,共21天(11月15日报到,12月5日撤离)。
2.高职高专院校骨干教师研修班。培训地点: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由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承办)。培训时间:2015年11月22日—12月12日,共21天(11月22日报到,12月12日撤离)。
3.近三年全国新入职教师研修班。培训地点:井冈山大学。培训时间:2015年11月19日—12月9日,共21天(11月19日报到,12月9日撤离)。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研修内容
研修班采取理论学习和实践研修并重的形式。理论学习方面,每个研修班安排若干场专题报告和讲座,主要内容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的精神,研讨交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中的做法和经验。实践研修方面,整合当地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教育资源,开展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活动。同时,安排交流研讨、撰写报告等研修内容。
三、选送学员要求
1.各校根据培训对象、研修内容和分配名额等要求选送研修学员。学员年龄一般应在55岁以下。已参加过中宣部、教育部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培训。
2.学员研修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教学科研、会议、出国访问、考察及其他工作任务。
3.选送学员应按时报到,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
4.学员研修期间就医时应交纳现金,医疗费用回所在单位报销。
5.学员研修期间,由中央财政统一支付食宿费用,学员所在单位承担生活补贴和往返交通费用。
6.请各有关高校认真填写《2015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专项研修班学员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将电子版于11月12日下午4:00前报送省委高教工委指定邮箱。请学员认真填写《2015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专项研修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3),并在报到时将原件交至各承办单位。
四、联系人及报到有关事宜
1.高教工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世娟,029-85582584,jgwxjc@163.com
2.西部地区院校骨干教师研修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宏伟0931—8912464;13919429233
王 宇0931—8912463;13609397201
邮 箱:yanghw@lzu.edu.cn
报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6号萃英大酒店(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大门北侧30米)
3.高职高专院校骨干教师研修班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敏俐(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13636387130
王振雷(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13761866279
邮 箱:deyuzhongxin@126.com
报到地点:上海泰吉大酒店(浦东新区金海路2589号,电话:021-58867888,可乘坐上海地铁12号线金海路站下)
4.新入职教师研修班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 莹0796—8116850;15270169260
胡 松0796—8117580;13979632939
邮 箱:1041611103@qq.com
报到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28号井冈山大学新学术交流中心(从新大门进来,左拐100米即到,12月9日从井冈山撤离)
此次实践研修均不设接站,请学员自行前往报到,如需提供帮助,请联系研修地工作人员。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2015年11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