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思源公寓申租工作的安排,符合首批申租条件教职工的集中申租选房工作已于2015年11月15日顺利结束。为满足未能参加上次申租选房及后续入职教职工周转用房需求,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住房处决定从2015年11月30日起开始受理符合首批申租条件教职工的日常零星租住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租条件及范围、租金标准、租期时限、物业管理及保证金缴纳等规定继续按照住房处2015年10月20日下发的“关于思源公寓首批申租工作的通知 ”的相关精神执行。(网页链接:http://oa.xjtu.edu.cn/form/user/rcbg/tzgg/tzgg_readcount.jsp?processInsId=540172&type=4
二、申租流程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租条件的教职工在住房处办公室(兴庆校区东五舍B座103室、医学校区行政楼一楼133室)领取《西安交通大学思源公寓申租审核表》,并准备相关资料。
(二)《申租审核表》及按照规定应当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申请人本人交回住房处办公室(地点同上),现场核验、排序。
(三)材料审核。住房处及有关上级部门将对《申租审核表》内容进行审查。
(四)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将在住房处主页面向全校进行公示。
(五)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申请人,不再划分组别,按照入职时间的先后顺序选房。同等情况下,依次参考职称职务(级)高低、任现职时间先后、学历学位高低、是否双职工以及年龄大小排序。住房特别困难的教职工将优先安排。
三、为体现公平性,暂不受理首批集中选房后退房教职工的申请。
四、咨询地点及电话
兴庆校区东五舍B座103室 82668140 杨贵忠、82664337 郭维彬
住房与社区管理处
2015年11月27日